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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指导 促进乡镇人大监督工作“上位”

来源: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被阅读8766次, 日期 2014-04-02【打印】 【关闭窗口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指导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抓好“三大建设”,突出“三个围绕”,开展“四项活动”,为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抓好“三大建设”,保障依法监督

    常委会把抓好乡镇人大的“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和履职环境建设作为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保障乡镇人大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1、抓好“硬件”建设。为保证代表开展监督工作有阵地、议事有场所。一是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做好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意见》,采取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方法,指导各乡镇创建代表之家。二是常委会拿出15万元,统一制作了国徽、国旗和代表联系选民、参加小组活动、提出议案和建议等六项制度及代表公示牌等。三是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听、看、访、评的方式,对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观摩,推进了代表之家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9个乡镇都按照“八有”要求建设了比较规范的“代表之家”。通过建代表之家,代表履职热情得到了提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多了,提出议案建议多了,联系选民多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多了。

    2、抓好“软件”建设。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针对乡镇人大在召开法定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座谈会,帮助指导乡镇人大理顺“五个关系”:即与党委的关系,定期报告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处理好与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依法开展监督活动;处理好与代表的关系,建好代表之家,发挥代表作用;处理好与选民的关系,增强选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并出台了《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就乡镇人大开好人大会议、行使好监督职权、做好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工作。

    3、抓好“环境”建设各乡镇人大把坚持党委的领导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每年的监督工作计划,事先报请党委批准,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活动及时向党委汇报,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来开展监督工作。各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工作,坚持重要活动邀请乡镇人大负责人参加,重大决策邀请乡镇人大监督落实,对于推动乡镇人大履行监督职责起到了重要作用。各乡镇政府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支持和配合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的调查、视察和检查,较好地落实了“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400元、代表培训经费每人每届500元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切实保障乡镇人大正常开展监督工作。

    二、突出“三个围绕”、增强监督实效

乡镇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本地经济发展、“三农”工作、社会民生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围绕发展开展监督。郝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就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共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15条。如“实施村企资金对接,服务园区发展”的建议引起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动员5个城中村拿出积累资金2000余万元,扶持镇内6家企业做大做强。熊河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围绕园建设开展调查和视察,共提出意见和建议63条,其中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目前,县政府已出台《江陵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加快了园区的征迁建设步伐。

    2、围绕“三农”开展监督。白马寺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全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查后,建议安排镇人大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县国土局积极采纳,邀请4名镇人大代表全权负责工程监督,必要时有权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沙岗镇、资市镇人大主席团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必查课题”,每年在春耕农忙来临之前,都组织代表对镇内主要渠道和电排灌站进行检查,要求镇政府加快排灌渠道的疏挖、清障和涵闸、泵站的更新改造,确保抗旱排涝正常运行。镇政府及时采纳了这些建议,为全镇农业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3、围绕民生开展监督。马家寨乡人大主席团为保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质量,组织代表开展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偷工减料等问题,王友才等代表主动把“家”搬到建设工地,从材料采购、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目前,该乡已全部饮上长江水。秦市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后,提出了严把校车准入关和驾驶员准驾关,认真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校车公司合理定价,严厉打击校车超载、超速以及“黑校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等建议乡政府会同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措施,该乡校车安全管理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三、开展“四项活动”,彰显监督特色

为探索和创新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代表旁听庭审、监督小组、工作评议、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

    1、开展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为促进司法公正、审判公开,常委会与县人民法院沟通,由乡镇人大副主席担任人民陪审员,并结合县人民法院定期到乡镇巡回开庭,分期分批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代表、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并整理汇总意见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法院反馈。通过开展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法律意识,增进了代表与司法机关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

    2、开展监督小组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常委会《关于向司法、行政执法、窗口行业单位委派人大代表监督员的决定》的要求,把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工业、农业、城建、社会事务、政法等职能混合编成监督小组,委派到全镇司法、行政执法和窗口行业单位开展监督,同时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督的内容、时限和要求,有效改变了过去代表由镇直单位自行聘请的“被动监督”为现在镇人大统一委派的“主动监督”。代表监督小组工作开展以来,被监督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监督小组汇报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促进了被监督单位不断改进工作。如沙岗镇派出所针对监督小组对该所工作视察后提出的意见,聘请了村组治安信息员、增加了安全巡逻次数、加大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该镇人民群众的“一感两度”明显提高。

3、开展工作评议活动。为拓宽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渠道,常委会推广了郝穴镇人大主席团对镇工商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进行工作评议“三抓”的做法。即抓政务公开。三家被评议单位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服务流程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抓整改重点。镇人大主席团通过查看现场、问卷调查、集中座谈,对被评议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了需要重点整改的问题。抓整改落实。三家被评议单位制订了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镇人大主席团采取督办检查等形式,督促被评议单位狠抓落实。目前,工作评议已在各地展开。

4、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为强化代表为民行权、受民监督的意识,我们制定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代表向选民述职分为书面、口头两种形式,每名代表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每届进行一次口头述职。述职内容主要是“三述三评”:即述带头学习贯彻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情况,评大局意识强不强;述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开展情况,评履职水平高不高;述“促壮腰”活动中办实事情况,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不好。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2013年,普济镇党委书记沈鹏、秦市乡农业服务站长范绪富、资市镇古堤村党总支书记文少华等52名县乡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测评结果都评为满意等次,得到了广大选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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