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新华主持召开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张海涛、王军、薛文新、黄汉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县级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现场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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