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0月30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黄华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