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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的决定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7053次, 日期 2019-03-18【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代理县长的决定

(2019318日江陵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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