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提请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的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0名拟任命人员参加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海云作考前动员讲话,副主任王慧兰、薛文新、代长征、李静到场监考。
根据《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提请任命人员任命前应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监督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的水平,依法履行职责。
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将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