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
最新新闻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
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
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杨运春开展洪湖保护立法调研时强调…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来荆开展《湖…
全国人大社会委来湖北开展城市居民…
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
您当前的位置: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江陵县人大 , 被阅读9307次, 日期 2015-01-17【打印】 【关闭窗口


──2015117日在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金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充分履职为前提,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2014年,是全院上下推进改革之年、创先争优之年、发展建设之年,更是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喜迎收获之年,执法办案、检察改革、队伍建设、检务保障获得全面发展,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批捕公诉工作稳步发展。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03179人,批准逮捕71134人,追捕1516人,不捕3140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619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69271人,依法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3228人,报市院审查起诉315人,不起诉68人(其中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依法追诉漏犯19人、漏罪2人,出庭支持公诉116件。承办了市院指定管辖的监利县以董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省院指定荆州承办的武汉大桥集团高管腐败窝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办案任务。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强势发展。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线索25件,初查25件。其中立查贪污贿赂案1316人,立查渎职侵权案56人,贪污贿赂案件及反渎职侵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4人、3人。在办案工作中,积极融入检察工作一体化大格局,先后参与了省院组织、市院负责的“8.15”专案和“10.27”专案;同时,立足本地,坚定不移地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其中立查县内正科级干部犯罪5人、副科级干部犯罪2人。

诉讼监督工作规范发展。认真落实省院诉讼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共开展立案监督12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8件;针对审判过程中的违法现象,开展审判监督20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均得到市院支持;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27件,社区矫正监督22件;针对民事司法确认及民商执行案件中暴露出的不规范问题,展开监督10件次,其中纠正司法不当确认3件,违规执行中止或执行给付超时等7件。

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立足线索管理、执法考评、控告申诉、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司法警察和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坚持“八抓”的思路,注重抓源头、抓节点、抓典型、抓习惯、抓制度、抓考评、抓保障、抓教育,多措并举,真正把案件管理打造成规范执法的“推进器”、服务群众的“便民窗”、检务公开的“专业网”、塑造形象的“前哨站”。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人次,其中集体访226人次、重复访15人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没出现一例赴省进京上访事件。针对群众困难,开展司法救助45人次,为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帮教对象申请大病救助、民政帮扶、筹措干警慰问金等近10万余元,利用小资金解决大问题,雪中送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机关的温暖及时送到当事人手中。坚决落实高检院要求,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为契机,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切实杜绝网上网下两张皮现象。

综合管理工作平衡发展。倡导创先争优,开展岗位竞赛,组织岗位练兵。通过比业绩、讲奉献、谈收获、晒幸福,增强检察干警职业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办公信息、理论调研、政工培训、纪检监察、检察宣传和检察技术工作得到均衡发展。组织力量开展新型检察院建设思考,有3篇文章被市院采用,省院部署的重点课题圆满结题,喜获省院验收;档案升级分级保护顺利完成;在探索检察技术助推办案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两房”建设进展顺畅,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技侦大楼幕墙、工装、景观设计基本完成,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已启动招标程序。目前,正在设计的机关便民大厅已完成报建程序,立项审批及设计、评估、招标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江陵县检察院正培育强健的保障基础,正蓄积后发赶超的力量,正沐浴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以改革聚合力,以改革促发展,围绕新型检察院建设,狠抓改革创新,主动融入改革潮流。

一是持续深化机关内部整合改革。我院20128月底接受改革任务,至今历时2年,内部整合工作顺利渡过了改革摸索期、矛盾凸显期、管理混乱期,现已成功步入了规范发展期。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办案力量得到合理整合,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机关形象得到切实提升。20146月,省院敬大力检察长深入江陵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基层院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对我院内部整合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为平台,推动新型检察院创建工作,借助内部整合改革的契机,同步探索基本办案组织形式,完善以主办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在探索改革的过程中,走在荆州检察系统前列,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检察改革作贡献。

二是深入推进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深化机关内部整合的重要举措。省院郑青副检察长两次到我院调研办案责任制工作模式,市院汪存锋检察长两次莅临我院指导改革工作,强调推行办案责任制要大胆探索,敢于放权。在学习省院文件、借鉴嘉鱼作法的基础上,出台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五个一”工作手册,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主办检察官大胆放权、充分授权,突出关键节点授权,内外协调工作授权,办案组织活动授权,重大责任承担相匹配授权等。同时,探索对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制定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评查表和执法绩效档案,逐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权责一致。

三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改革。我院是此项工作的全省改革试点院之一。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和省院《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一体化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结合江陵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诉前社会调查,建立合适成年人库,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落实亲情会见制度,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改革措施,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一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人,其中2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探索建立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定点羁押基地。借看守所搬迁之际,争取县委重视,县公安局支持,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投入资金60余万元,修建特审室3间,配套办案用房5间,总面积200余平方米,建立“双通道”,实行物理隔离,采用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监控网络信息化,办案设施规范化。根据市院部署,江陵被确定为全市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定点羁押基地,院党组会同县公安局、县看守所相关人员赴孝感安陆市检察院考察学习,为进一步将江陵驻所检察室建设成为上级检察机关突破大案、要案、难案的办案基地打下了良好基础。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建立监管在押职务犯罪嫌疑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市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江陵拥有合理顺畅的办案环境。

三、以内部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检察”和新型检察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院紧紧围绕市院部署要求,积极探索“5+X”管理新模式,强力推进执法规范管理、强力推进案件统一管理、强力推进队伍绩效管理、强力推进经费精细管理、强力推进车辆集中管理。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决策力,权力运行更加平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建设、大额经费开支等方面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如在基建项目上,成立基建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班子成员分别监管工程招标、材料采购、建设质量、资金拨付、工程增补项目审批等,分管工程招标的不插手项目审批,分管建材采购的不负责资金拨付,分权制衡,环环紧扣,相互监督,有效遏制一人决策可能导致的以权谋私问题和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狠抓内部管理执行力,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机关出台新的车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机关车辆统一调度、保养、维修,外出用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车辆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确保用车安全规范。在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入库,钥匙交车管办保管,从根本上杜绝车辆违规使用的问题。对财经纪律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制,不违规、不逾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铺张浪费,减少迎来送往和公款消费,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三公”经费较往年相比下降30%,两个制度执行成效显著。

三是狠抓内部管理创新力,工作机制更加科学。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中心,规范执法是核心”的思想。严格落实市院“4+3”办案模式,针对执法规范化中暴露出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对每一个执法细节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实,防患于未然。围绕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体系化的新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四化”建设规范文本,结合江陵实际,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出台规范执法的新制度,打牢规范执法的制约机制。

四是狠抓内部管理驱动力,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对领导班子,强调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青年干警,加强合理引导,机关新进人员每人指定一名老同志负责传帮带,引导年轻干部快速进入角色,明确岗位职责,每年定期组织学练赛活动,要求实务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为青年干警授课,专题讲授办案方法、审讯技巧、出庭公诉、文书制作等检察业务知识,帮助年轻干警早日成长、成才、成功;对主要业务骨干,重点培养组织协调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党组坚持把业务骨干作为后备人才库来建设,作为业务精英来培养,作为先进典型来塑造。让业务骨干树立岗位自信、身份自信、能力自信,尽力保证让业务骨干愉快工作、体面生活、健康成长。

四、以“群教”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严肃教育、从严治检,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依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治理“四风”问题。统筹开展新一轮“三万”、政法干警进万村建万格、“双联双促”和“三百”工程等活动,做到有专班、有方案、有检查、有督办、有载体地推进。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成功化解各类矛盾17件,为群众办实事6件,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共计3万余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为民务实、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加大人才招录力度,2014年,新招录检察干警3名,有效缓解人员紧缺的状况;鼓励在编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给时间、给政策、给奖励,有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借改革东风,争取县委重视和支持,提拔正科级检察员1人,副科级主办检察官4人,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干警职级待遇不断改善,干事创业氛围明显增强。

五、以党的领导为根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6次,向常委会报告取保候审专项监督工作1次,向县人大主要领导书面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情况2次,获得领导书面批示1次。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5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审查逮捕案件33人,不断拓展“发声”渠道,开通检察微博和检察微信“双微”平台,发表微博638条,推送微信38116篇,凝聚社会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江陵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为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存在,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缺乏总结和升华,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自身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了新的宏伟蓝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2015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为江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检察服务站建设,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检力下沉,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司法整体效能。自觉服从县委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二是着力加强新型检察院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总结内部整合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稳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抓好“两房”建设迁建工作,确保基建进度与质量,力争年底顺利搬迁。

三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既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是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按照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四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格局,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五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规范。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推动江陵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55号 电话:0716-4732128
备案号:鄂Icp备14005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