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在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陵县财政局局长 张传宏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5414万元,为预算35026万元的101.1%,增长26.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413万元,为预算22396万元的109%,增长30.8%。分部门(总收入)完成情况是:
(1)国税完成14814万元(不含江北退税992万元),为预算15750万元的94.1%,增长24%。
(2)地税完成12209万元,为预算11500万元的106.2%,增长29.3%。
(3)财政完成8391万元,为预算7776万元的107.9%,增长25.7%。
2.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地方财政支出76769万元,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74931万元的102.5%。分项目支出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04.9%,主要是追加了政府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宣传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6671万元,完成108.2%,主要是弥补非税收入不足增加罚没收入缴库而追加支出;
(3)教育支出17043万元,完成99.2%;
(4)科学技术支出963万元,完成101.4%;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6万元,完成133.3%,主要是追加了省运会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5万元,完成105.4%,主要是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6100万元,完成100.3%;
(8)节能环保支出5419万元,完成101.8%;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22万元,完成119.3%,主要是追加了城区路灯修复建设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5411万元,完成108.5%,主要是追加了村级附加配套及农交会参展经费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5825万元,完成99.7%;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18万元,完成102%;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1万元,完成100%;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73万元,完成122.4%,主要是增加了罚没收入返还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400万元,完成100%;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97万元,完成99.5%;
(1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59万元,完成100%;
(18)其他支出572万元,完成95.3%;
(20)转移性支出3400万元,完成100%。
3.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财政资金来源7702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13万元,税收返还1000万元,调整财政体制核定基数返还33万元,调资转移支付414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726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429万元,教育转移支付4658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556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507万元,取消农业税20%上交补助103万元,“以钱养事”补助454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返还收入59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转移支付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53万元,调入资金60万元,上年结余6676万元。
全年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累计结余251万元。以上是初步结算数据,今后如有变化,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4111万元,为预算26342万元的129.5%。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成253万元,为预算917万元的27.6%,主要是受城区私有住房控建、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影响;
(2)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收入完成25839万元,为预算23400万元的110.4%;
(3)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完成1680万元,为预算800万元的210%;
(4)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完成536万元,为预算278万元的192.8%;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完成15万元,为预算200万的7.5%,主要是受城区私有住房控建、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影响;
(6)地方教育附加完成179万元,为预算200万元的89.5%;
(7)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为200万元,转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8)水利建设基金预算为100万元,根据上级要求,转入非税专户;
(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126万元,为预算94万元的134%,主要是增加了地税部门代征部分;
(10)育林基金完成89万元,为预算76万元的117.1%;
(11)政府住房基金预算为43万元,根据上级要求,转入非税专户;
(12)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34万元,转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1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完成1854万元,为预算2700万元的68.7%,主要是国土部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缴基数调整;
(14)其他政府性基金完成40万元,主要是税务部门代征的价格调节基金;
(15)公共财政调入资金3500万元,根据县委“财政保运转、城投保发展”精神执行。
2.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4111万元,为预算26342万元的129.5%,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1)按照规定用途上解和使用基金4719万元,为预算5442万元的86.7%;
(2)城投公司统筹安排使用基金25892万元,为预算20900万元的123.9%,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公共财政调入资金支出3500万元,为预算3500万元的100%,其中:城区道路刷黑改造工程1300万元,楚江大道绿化及排水工程1200万元,老城区污水管网工程500万元,城市维护费5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4111万元,支出3411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社保基金总收入53045万元,为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49482万元的107.2%,其中:保险费收入22268万元,上级补助24061万元,本级公共财政补助4488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2228万元。分项完成情况为:
(1)养老保险基金3531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362万元,上级补助14702万元,公共财政补助1382万元,其他收入1865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1723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531万元,上级补助9259万元,公共财政补助3106万元,其他收入335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30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01万元,上级补助10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16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7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3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社保基金总支出55095万元,为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50859万元的108.3%。分项完成情况为:
(1)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5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13.5%;
(2)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209万元,完成96.1%。;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77万元,完成189.7%,主要是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4﹞35号)文件规定,补充了200万元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8万元,完成131%;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万元,完成140%。
3.结余情况
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050万元,历年结余56738万元,滚存结余54688万元。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一)公共财政预算
遵循“基本民生保障到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到位,机构机关运转和‘厉行节约’制度落实到位”的指导思想,按照“讲求实效”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预算收入
2015年财政总收入预计为40018万元,增长13%。分部门情况为:国税16730万元,增长12.9%;地税13788万元,增长12.9%;财政9500万元,增长13.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为27594万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18094万元,占比65.6%。
2.预算支出
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为6994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6716万元(剔除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053万元)增加3233万元,分项目安排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减少3.7%,主要是将沿江产业园及煤电港化指挥部经费列入开发区,在“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中反映;
(2)公共安全支出4289万元,减少35.7%,主要是检察院、法院财务上收,县本级不再安排经费;
(3)教育支出17351万元,增长1.8%;
(4)科学技术支出230万元,减少76.1%,主要是不再按比例安排科技三项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万元,增长6.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万元,减少19.7%,主要是被征地农民保险支出减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6万元,增长4.7%;
(8)节能环保支出534万元,增长57.5%,主要是增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5048万元,增长149.7%,主要是增加城市建设资金;
(10)农林水支出6379万元,增长17.9%,主要是增加乡镇农机网点建设、水利建设、地理国情普查、育林基金支出等;
(11)交通运输支出1888万元,增长24.9%,主要是增加上级下达的交通运输项目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14万元,增长18.3%,主要是增加支持工业壮大经费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万元,减少12.2%;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7万元,减少57.1%,主要是减少企业办证收费减免补贴;
(15)住房保障支出600万元,增长50%,主要是增资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万元,减少7.1%,主要是减少粮食财务挂帐利息补贴;
(17)预备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8)其他支出1800万元,增长214.7%,主要是增加了奖励性津补贴兑现支出;
(19)转移性支出4200万元,增长23.5%,主要是按政策比例增长。
3.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资金来源6994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税收收入18094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非税收入9500万元,税收返还1050万元,调整体制核定基数返还3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7260万元,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144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2745万元,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43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507万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转移支付5753万元,产粮大县财力补助15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16000万元,取消农业税20%上交部分转移支付补助103万元,“以钱养事”转移支付补助45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199万元,食品药品监督转移支付补助163万元。
全县财政资金运用69949万元,其中:乡镇、管理区财力安排75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运用62399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和专项使用原则编制。
1.基金收入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82万元,增长32.2%,分项目为: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万元;
(2)政府住房基金41万元;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372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54万元;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572万元;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23万元;
(7)从公共财政调入资金3500万元。
2.基金支出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5082万元,增长32.2%,分项目为: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41562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757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37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15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423万元;
(3)公共财政调入资金安排支出3500万元,其中:城市维护500万元,产业园还建小区建设2000万元,产城连接轴项目建设1000万元。
3.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1.基金收入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4084万元,增长1.96%,其中:保险费收入21848万元,上级补助25527万元,本级公共财政补助4525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2184万元。分项为:
(1)养老保险基金3406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6249万元,上级补助14900万元,本级公共财政补助1162万元,其他收入1753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1957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190万元,上级补助10627万元,本级公共财政补助3363万元,其他收入399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22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1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18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67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3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1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
2.基金支出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8814万元,增长6.75%。分项为:
(1)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749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851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9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7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万元。
3.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相抵,当年结余-4730万元,历年结余54688万元,滚存结余49958万元。
三、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效能,确保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用活用足财税政策,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一是做实存量稳税源。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将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农产品加工园区调度资金、“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用到实处,支持鑫宝马弹簧、山叶服装、晋安消防等规上企业延长产品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拓展分销渠道,唱响企业品牌,亮出核心竞争优势,形成稳定税源。二是开拓增量壮税源。2015年是滨江新区企业集中投产之年,我们将通过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引导生产要素进一步向滨江新区集中,扶持天银循环、拍马林浆纸、荆祥科技、鑫城普瑞、凯迪电力、亮诚塑业、三益科技、欣蒙乳业、和重实业尽快投产、达效、见税,成为新的财源增长亮点。三是扶持小微养税源。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渠道,扶持成千上万的小微企业在新常态、新业态的环境下快速成长、迸发活力,为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培育后续税源。
(二)强化征收管理力度,全力挖潜堵漏增收。财税部门将齐心协力、齐头并进,高质量完成2015年收入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机制,全方位、无缝隙监控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骨干税源、主体税源,管住传统的“大税”;充实一线征收力量,抓大不放小,收好“散税”、“活税”,积沙成丘,积水成渊;强化稽查,依法追缴“逃税”,做到应缴尽缴。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政府性基金等征管清收力度,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平衡作用。三是健全财税银联席会议机制。按月召开财税银联席会议,适时分析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入库。
(三)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全面优化支出结构。我县财力相对薄弱,我们只有将好钢到刀刃上,合理配置好财力资源,才能为法定支出保障、为民生支出兜底,为中心工作开路。一是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支出需要,实实在在唱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争取在养老、医疗、新农保扩面、大病救助、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生活补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让老百姓感受到发展带来的变化,共享发展成果。二是推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集中财力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一如既往支持滨江新区建设,优先保障滨江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搞好“三通一平”,筑巢引凤,为培养后续财源提供坚实后盾。
(四)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全面提升工作绩效。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复式预算体系。二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部门单位涉及到的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逐步实现由“投入导向性”向“结果运用型”转变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三是正式运行国库集中支付3.0系统,按照均衡计划和进度及时支付,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压缩结余结转规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四是探索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五是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发挥公开对强化财政管理的推动作用。六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水平,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
各位代表,实现2015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江陵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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