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江陵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现制定如下工作评议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客观公正地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做到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能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议对象
县文体广电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粮食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长江河道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县移动公司。
三、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
2、依法行政,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3、开展人大代表监督小组活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4、履行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围绕中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
5、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监管,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张如前同志任组长,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同志任副组长,张纯彬、刘维学、徐平、万海青、张兴忠、阮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青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纯彬、刘维学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工作评议的组织和协调。
五、方法步骤
工作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1、成立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设立工作评议办公室和评议工作组,被评议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与被评议单位商定工作评议重点,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议,被评议单位召开接受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二)走访调查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
1、开展政务公开。被评议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县新闻媒体上将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通过召开本单位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会,人大代表监督员、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员座谈会,认真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3、深入走访调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4、确定整改重点。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评议工作组关于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将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形成整改重点。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上旬-11月上旬)
1、反馈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将整改重点反馈被评议单位。
2、开展整改。被评议单位对整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边整边改工作。
3、开展督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定期到被评议单位督导整改工作,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督促被评议单位抓好整改。
4、撰写整改报告。被评议单位将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
(四)集中评议阶段(11月中旬-11月下旬)
工作评议测评采用百分制计分,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量化计分。被评议单位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为满意单位,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满意单位,59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测评分三个层次组织:其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占60%,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和县人大代表监督小组测评占20%,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测评占20%。
六、结果运用
工作评议测评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一府两院”通报,函告被评议单位的上级机关,并将测评结果送县绩考办。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下年度跟踪督办的单位。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下年度继续评议对象。
七、评议要求
开展工作评议,目的是监督和促进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这次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要认真组织、严明纪律、注重实效,圆满完成评议工作任务。
附: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分组名单
附: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王慧兰
组 长:李吉销
成 员:黄万武 李大军 王礼宏
负责县文体广电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评议工作
第二组:
带队领导:涂诗权
组 长:阮 霞
成 员:张贵庭 陈四海 李登舟
负责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的评议工作
第三组:
带队领导:陈云兰
组 长:徐 平
成 员:顿圣新 侯小梅 张 春
负责县粮食局、县烟草专卖局的评议工作
第四组:
带队领导:余青菱
组 长:刘维学
成 员:张海云 余秋峰 黄发平
负责县统计局、县农村商业银行的评议工作
第五组:
带队领导:余青菱
组 长:万海青
成 员:陈 兵 胡娟华 黄发平
负责县水利局、县长江河道管理局的评议工作
第六组:
带队领导:吴诗涛
组 长:张兴忠
成 员:郑明江 胡 斌 陈华兵
负责县司法局、县移动公司的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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