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出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组织学习了习总书记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中心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调整为禁止燃放的议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长万玲玲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吴庭欣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宋翔同志为江陵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聂良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山权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