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张强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强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