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员
徐 平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2014年县级预算调整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应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县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有关情况
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县级预算调整草案为:财政总收入35026万元(与年初预算比未作调整),比上年完成数增加6962万元,增长24.81%;财政总支出5820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4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340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54802万元。
此次预算调整有以下特点:一是按上级要求加大了公共安全支出的保障力度,比年初预算增加490万元,增长9.7%;二是加大了民政、卫生、文体、交通等民生事业的保障力度。如增加321万元,确保了民政优抚及低保的足额配套,增加专项经费200万元,大力扶持县人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增加36万元支持文体事业的发展,增加269万元,用于公交补贴、危桥改造和村级公路养护支出,增加1163万元用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配套等。三是增加100万元提高全额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水平二个百分点。四是将非税收入7000万元纳入预算安排支出。五是减少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车购置费54万元,计92万元,降幅16.55%。从调整草案看,符合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法定支出落实到位,民生需求保障到位,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在收支平衡基础上,保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导思想,预算安排符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预算调整草案基本合理可行。
二、201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5248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4167万元,增长8.62%。其中预算内安排4082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9914万元,增长32.08%;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1166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5747万元,减少33.02%。
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5248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4167万元,增长8.62%。其中人员支出15924万元,比上年增5.77%;公用支出3204万元,比上年减23.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7万元,比上年减23.26%;项目支出27959万元,比上年增加26.78%;经营支出3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4.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及结转下年567万元,比上年减少53.22%。
县人民政府编制的2014年部门预算,坚持了全面完整、民生优先、规范管理、厉行节约、重点保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整合了财政资源,优化了支出结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草案基本合理可行。但还存在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管理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财政局局长张传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陵县2014年县级预算调整草案及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批准相应提出的2014年县级预算调整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
三、对预算调整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的建议
1、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刻不容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跟踪服务等方式,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转型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招商引税,不断培植新的财源和税收增长点,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提供强大的财源支撑。强化收入征管,及时足额征收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2、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做到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增强科学性、实用性,减少盲目性、随意性和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搞好项目评审和项目审计,预防各种腐败问题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事业建设,确保民生投入用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
3、加快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范性。加强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批程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预算约束,严守支出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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