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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 被阅读2329次, 日期 2014-03-31【打印】 【关闭窗口
 

──2014328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员

                                张纯彬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3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就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查看了三湖、六合垸、熊河等地的4家幼儿园,并听取了县教育局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学前教育的现状

1、适龄儿童入园率稳步上升。全县共有3-6周岁学前儿童10779人,接受学前教育8901人,受教育率82.5%,比2011年提高20个百分点。

2、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县现有学前教育机构40所,其中幼儿园32所(公办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25所),小学附设学前班8所,共开设班级252个,11所幼儿园被评为市、县级示范幼儿园。

3、幼教师资力量不断加强。全县共有幼师435人,保育员190人,安保人员51人。取得幼师资格证337人,持证率77.5%,比2011年提高27个百分点。

4、多元投入办学机制初步确立。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资金1725万元,吸纳社会资金2550万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比2011年新增学位4000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在规划布局上,没有根据辖区人口规模进行合理布局,办学场所由社会办学投资主体自选自定,随意性较强。在改建熊河、三湖、六合垸等地中心幼儿园时,过于强调完成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没有考虑当地的生源需求,导致幼儿园闲置风险加大。在资金投入上,除了中央的项目资金外,县级配套资金基本没有着落,学前教育的专项经费也未规定的比例在财政预算中单列。
  2、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较慢。三湖、熊河中心幼儿园没有按照学前教育的特殊性进行改建,在布局上与小学校舍没有区别,新建的六合垸中心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与其他民办幼儿园相比,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还有明显差距,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难以发挥。此外,公立办园的政策不明朗,既没有明确公办幼儿园的机构,也没有确定幼师编制。现有的7所公办幼儿园虽有教职工120人,实际在编只有14个正副园长,其余全部为临时聘用人员,导致熊河等地园已建起,却无专职教师,至今无法开班。

3、民办幼儿园管理有待规范。一些民办幼儿园为了节约办学成本,不按要求编班,造成班额较大,或未按规定配齐保教人员。个别条件较差的幼儿园为了抢夺生源,降低收费标准,降低保教质量,降低伙食条件,扰乱了正常的幼教市场。此外,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无证办园的整治力度还不够大,全县仍有7家幼儿园在无证运行,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普遍较差。

4、师资力量亟待加强。幼师数量仍然不足,全县师幼比达到120,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6标准。大多数幼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资水平也比小学老师低,幼师流动性比较大,高素质的人才招不进来。此外,一些民办幼儿园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担心员工培训提高后远走高飞,不愿出钱组织培训。

5、“小学化”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办园者为迎合家长的心理和争夺生源,在教学上违背教学规律和幼儿成长的规律,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数等教学,而且由于教师专业水平的局限性,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差错,给小学阶段教学带来负面影响。在教学方法上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导致幼儿过早的对学习产生恐惧和厌烦,影响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

三、几点建议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人口规模与生源基数确定办园数量,坚持就近便民的原则确定园址,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以小学学前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对于超过规划数量的乡镇,不再批建幼儿园。依据办园的规范化程序和质量高低,合理引导超建的幼儿园合并重组。对熊河等地难以开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探索建立公、民合作办园的模式,避免公共资产长期闲置。对无证幼儿园要责令其限期规范整改,如果坚持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2、保障经费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将幼教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积极扶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的同时,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兴办、整合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3、建设幼师队伍。加强园长和幼师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专任教师的持证率。加快培养幼师队伍,采取适当调剂义务教育教师转岗、招聘录用幼教专业大中专生、定向培养合格高中毕业生等办法,补充幼师队伍。尽快研究出台幼师编制政策,重点做好公办幼儿园的师资招聘工作。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定期表彰优秀幼师,依法保障幼师的经济待遇和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现有的幼师队伍。

4、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常规管理,组织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保教工作秩序,禁止违规举办各种兴趣班、特长班。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幼儿园设施、饮食、交通等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保教管理,按照幼儿身心特点安排教学内容,规定幼儿园不准提前教学拼音、写字、算术等内容,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让幼儿在快乐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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