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县人大审查监督。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行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主任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17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劳务派遣临时人员2人。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更加坚定的坚持党的领导。
(二)更加主动地依法履行职责。
(三)更加高效地服务代表履职。
(四)更加深入地推进自身建设。…………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收入729.12万元,属全额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收入729.1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03.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76.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 27.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
2.项目支出325.28万元
(1)工委会经费18万元
(2)工勤人员经费5万元
(3)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司法平台监督45万元
(4)信访接待费5万元
(5)代表活动、议案办理费、代表培训48万元
(6)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93.48万元
(7)常委会会议经费12万元
(8)中、省、市人大会议经费10万元
(9)“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经费30万元
(10)咨询师、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0万元
(11)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费30万元
(12)«江陵县人大代表志»编撰经费13.8万元
(13)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费用5.54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和县委六条实施细则,按照厉行节约、压缩开支的原则,本年预算“三公”经费5.4万元,较2018年5.4万元持平。
附件: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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