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就抓好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承诺如下: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履行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和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召开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4次,支部委员会全年不少于12次。
3、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深化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十进十建”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机关文明、团结、和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等教育力度,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4、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服务联系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联系村脱贫工作指导,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以上承诺事项2020年12月份前完成,以上承诺通过人大网站进行公开,请本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李登舟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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