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长征率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县《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要求,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要进一步严把人民陪审员选人、用人关,在考核机制、待遇保障、权益保障等方面有所创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增强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县人民法院要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学习,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让人民陪审员成为民主法治的参与者、公平正义的监督者,切实为司法公正透明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