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0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山权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为江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