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余青菱、陈云兰、吴诗涛、段晏昌以及委员共22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涂阳慧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绿满江陵”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民政局局长陈兵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两个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陵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万玲玲提出的关于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万玲玲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侯小梅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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