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以及委员共21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李国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龚春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两个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张传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徐平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并作出了关于批准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万玲玲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中心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调整为禁止燃放的议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吴庭欣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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