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以及委员共24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林克亮关于土地管理知识专题讲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林克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局局长张海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三个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李洪波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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