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0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江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