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在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瑞模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县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也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乘势而为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0个,组织视察调研16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作出决议决定11个,发出审议意见20期,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集中督办代表建议4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人次,补选市县人大代表9名,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4批次273人次,为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事先报请县委批准,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先向县委请示报告后,再依法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坚持把人大重要工作安排融入到县委工作部署之中。常委会报请县委同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继续深化向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委派代表监督小组等活动,强化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常委会认真落实人大选举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机制的改革举措,并将其纳入2017年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取得了初步成果。
坚持把人大建设纳入到县委的制度安排之中。常委会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加强全县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制度安排。县委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规范了机构设置、增加了人员编制;在江陵经济开发区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处,在监狱、管理区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为乡镇人大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设立了人大办公室;完善了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健全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保障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这些都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责任担当,紧扣发展大局不偏向
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坚持服务发展不偏向,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融入发展,在谋划上服从发展,在履职上紧贴发展。
聚焦“两区一中心”建言献策。县第五次党代会审时度势,科学谋划,提出了“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的总体目标。为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开好篇、谋好局,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现代物流中心3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45名人大代表深入“ 两区一中心 ”开展调研,对县政府高起点规划、高强度征迁、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招商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在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建设上,建议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建房管控、在招大引强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在农旅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上,建议进一步完善旅游总体规划、挖掘江陵文化底蕴、讲好“江陵故事”,打造一批颇具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在现代物流中心建设上,建议抓紧编制总体规划、抓紧谋划配套政策、抓紧争取项目支持。
聚焦经济发展把脉问诊。工业是县域经济的主要支撑。为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壮大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全县工业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快于全市的同时,提出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等建议。常委会视察招商引资工作后,建议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招商、尽快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农村稳定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村级治理能力提升,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行政村区划调整后运行情况的报告,建议完善村组融合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及时变更合并村信息。为推动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常委会先后对“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保险、“绿满江陵”等工作开展了调查和视察。电子商务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抓手。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建议在电商人才培育、仓储物流建设、政策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
聚焦“三大攻坚战”克难攻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将目光聚焦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助力脱贫攻坚上,组织全县792名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严格按照“五问五查五看”流程,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督促扶贫政策落实,共收集意见建议407条,梳理汇总103条,交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办理82 条,转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21条,“坚持‘五好标准’助推脱贫攻坚”的作法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此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大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力度、强化扶贫项目监管责任等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积极回应。在助推污染防治上,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县政府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非法码头整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等工作情况,推动了全县环境状况的进一步改善。
三、突出工作实效,依法履行职权不缺位
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努力做到决定有据、监督有效、任免有序。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县委的决策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为积极推动江陵向荆州主城区融合,解决江陵发展瓶颈,及时作出了“撤县设区”的决议。为推进城市面貌和城乡交通改善,对棚户区改造和城乡交通建设两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出了决议,对启动《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作出了决定。为积极支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依法决定县树为银杏、水杉,县花为紫薇、桃花。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支持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依法对白鹭湖生态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内荆河治理及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PPP项目作出了决议。常委会还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预决算和预算调整的报告,并依法作出了决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预算执行,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
依法行使监督权。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抓重点、查问题、督整改,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扎实开展预算监督。充分发挥预算审查监督咨询师和预算审查代表联络员的作用,完善财经委预审、主任会议初审、常委会审议、大会审查批准制度,实现了对县本级“四本预算”审查的全覆盖。为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常委会重点对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民生监督。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棚户区改造、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七件实事办理、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开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扎实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在执法监督方面,开展了《禁毒法》、《渔业法》、《森林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执法检查;在司法监督方面,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服务站运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政务服务监督。7月至12月,常委会对县国土资源局等12家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经过四轮测评打分,12家单位均被评为满意单位。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单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对县“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人选,严格执行“任前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拟任职发言、民主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依法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和表达权。坚持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组织视察活动中,把人事监督和工作监督相结合,通过在常委会公报上刊发供职报告、年度工作述职等方式,切实加强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一年来,先后任命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5人;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5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人,人民陪审员25人,保证了县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四、创新方式方法,服务代表履职不懈怠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常委会做好工作的源泉和动力。常委会始终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常委会高度重视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培训。3月,举办了县六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开展专题讲座,为代表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资料,建立人大代表QQ群、微信群,拓展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指导各乡镇人大高标准建设乡镇“人大代表之家”5个,村“代表小组联络室”56个,为代表履职和沟通交流搭建了平台。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江陵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办法》,规范和细化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反馈机制、工作保障等,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了制度支撑。
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62件,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期盼。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不断完善人大及时交办、政府牵头领办、部门分工承办、代表跟踪督办、选民主动催办的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专题召开建议交办会、工作推进会、督办结帐会,要求有关部门把建议办理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并部署、一并推进。各承办单位积极回应,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建议内容,杨场收费站拆除、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乡镇污水管网改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12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给予了积极评价和中肯建议。
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根据代表的职业特点和专长优势,全年安排代表参加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254人次,邀请16名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31名代表旁听县人民法院庭审。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月”活动,走访联系代表102人,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深入开展代表监督小组活动,组成20个监督小组,对59个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各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126条;各被监督单位积极主动整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11月,监狱、管理区在三湖率先启动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张寒松、陈永红、黄祥秀、陈芳蓉四名代表现场向选民述职,得到了选民的一致称赞。资市、秦市等乡镇也相继开展了代表述职活动,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
五、把握形势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停步
常委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注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机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新思想、新要求武装头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邀请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从茂同志作《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 推进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专题讲座,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十九大报告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了机关干部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提升效能重实效。常委会机关主动服务“两区一中心”建设,牵头负责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安排3名同志到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脱产挂职。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与招商小组活动,带领机关干部先后拜访或接待外地客商50多批次。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退田退渔还湖、扶贫攻坚和“五城同创”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重视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使用,确保人大机关有序高效运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以规范化、精细化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三会”服务、新闻宣传、保密安全、信息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团结协作增合力。常委会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法制、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主动作为,建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密切上下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3次执法检查、11次专题调研以及5部法律法规的意见征求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的工作现状,在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上予以帮助和指导,共同推进全县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实现了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端,这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配合和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届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监督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履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政治建设,把握正确工作方向
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把学习向纵深推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将其转化为指导人大工作的思想武器和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五个新江陵”的发展定位,更好地发挥人大工作优势和重要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抓住履职重点,着力增强工作实效
把行使监督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司法公平公正等工作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开展重大民生事项票决制,推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扎实推进预算在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继续开展工作评议。在决定重大事项上,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严格执行“年初制定计划、决定前开展调查、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后跟踪监督”等程序,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在选举任免工作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强化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坚持深化服务,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持续抓好代表培训,分期分批选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新任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9年全面实现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代表小组联络室”达标升级。认真落实《江陵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办法》,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之间实现“双向联系”、无缝对接、良性互动,增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找准人大工作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深入推进“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助推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扎实开展人大代表监督小组活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延伸监督链条,务求监督实效。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对重点督办建议、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建议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特别是对能办未办的答复型建议和不满意建议,建立“二次召回”制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建立代表履职尽责积分制考核办法,激励代表忠诚履职、勤奋敬业。
四、着力提升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法制讲座制度,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履职行为,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坚持履职为民,做到确定议题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群众意见,解决办法向群众请教,切实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办好江陵人大网站,提升宣传实效。加强对乡镇和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目标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展现人大代表新作为,为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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