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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1月14日)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6752次, 日期 2016-03-01【打印】 【关闭窗口

──2016114日在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如前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较好完成了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1个,组织视察调研11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作出决议决定8个,发出审议意见12期,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人次,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推进经济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发展,在工作安排上服从发展,在具体措施上支持发展,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工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命脉。为加快建设滨江新区,常委会视察了江陵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对“一区三园”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招商引资初见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围绕主导产业进行招商、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加强项目跟踪督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确保项目引得进、安得下、发展得好。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启动企业“成长工程”,尽快实现效益满园等建议。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后,既充分肯定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有成效、有亮点,又提出了加强项目的策划、储备、争取和建设,支持企业做实、做强,壮大实体经济,培植可靠税源等建议,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农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加快水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标准化生产、打造水产品龙头企业、创新和发展具有我县特色的品牌等建议。在视察“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后,建议完善“菜篮子”工程项目规划,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植蔬菜产销龙头企业,促进“菜篮子”工程快速发展。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常委会还对粮棉油、畜禽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对龙云科技、丰泽园、德高水产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县农业发展的基础好、空间大、后劲足,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三)促进交通和城市建设。交通和城建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在交通方面,常委会十分关注全县构筑大交通的规划和布局、在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先后调研沙公、江北、潜石高速公路江陵段建设和宝莲综合码头、石化码头建设情况,多次视察村村通客车工作,检查农村危桥改造,看现场、查质量、提建议。在城建方面,常委会围绕规划与执行、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专题视察城区卫生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工程、内荆河治理、龙渊湖生态公园建设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为,江陵的交通发展前景好,城市面貌变化大,要乘势而上,抓紧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加强县城拓展区绿化带建设,下大力解决“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居和出行环境。

二、坚持监督问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既注重程序性监督,又注重实质性监督,抓重点、查问题、督整改,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

(一)加强预算和审计监督。常委会积极开展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按照“预工委预审、主任会议初审、常委会审议、大会审批”的方法步骤,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等四本预算进行了全面审查。为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就近三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询问前,及时向县委汇报,多次与县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沟通,分专题开展走访调查,明确了询问重点。询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等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县人民政府1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问”与“答”。询问严肃认真、有理有据,“问”出了责任和民意,“答”出了承诺和担当。询问后,形成了审议意见,对跟踪问效作出部署,“问”后监督正在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措施得力,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政务服务环境监督。为了推进部门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常委会于去年3月至11月,对县文体广电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粮食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长江河道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县移动公司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走访调查、督查整改、集中评议”四个阶段。宣传发动中组织拍摄专题片和编印宣传手册,将被评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目标任务等向社会公开。走访调查时通过察看现场、集中座谈、问卷调查、被评单位自查,对被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整改重点。督查整改阶段开展专题督办、交叉检查、暗访督查,督促被评单位边整边改。经过综合评议,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粮食局、县长江河道管理局、县移动公司依次被评为满意单位。

(三)加强民生问题监督。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民生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增强职能部门综合协调和监管能力等建议,并进行跟踪督办,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素质教育推进步伐、提高教育质量提出建议。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问题,先后到乡镇、村多家医疗机构调研,要求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市场整治,强化服务举措,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信访联席会议和信息月报等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紧急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和信访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58件次,来访279人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

三、坚持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常委会围绕民生法治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常委会严格执行“先调研、再审议、后表决”的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严肃性、科学性。为支持县政府加快城中村改造,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银行贷款5000万元并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决议,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财政存量资金41534万元由政府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门的报告后,还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2015年县级预算调整等决议。

    (二)依法规范人事任免。依法做好任免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一是坚持一项原则。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坚决贯彻县委意图,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二是注重一个环节。审议不走过场,充分发扬民主、反复讨论酝酿,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表决权。三是执行一套程序。坚持和完善“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口头供职报告、民主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年度书面述职”等作法,确保任免程序严谨、规范、有序。四是强化一种意识。通过法定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法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法、肩上有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

(三)依法推进执法司法工作。在普法工作方面,加强对“六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跟踪监督,支持相关部门开展法治教育课、普法漫画展、法治文化集等活动,扩大宪法法律的影响力。在执法工作方面,开展了《渔业法》、《食品安全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执法检查,视察了《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在司法工作方面,先后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提高民事审判质量、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常委会对我县执法、司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评价,也指出了某些单位法治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强调要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切实尊重代表的权利,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服务代表履职。一是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做到将常委会议建议议题提前一周在县电视台公告,为代表寄送人大资料,通报人大工作情况;联系“一府两院”工作机构为代表寄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审判、检察相关资料;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二是加强代表培训。邀请省人大立法中心副主任孙少衡进行宪法专题讲座;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组织代表学习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人大工作知识,提高了代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水平。三是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及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选民的联系。坚持开展“联系代表月”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五个小组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共走访代表60名,收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48条,及时转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二)搭建履职平台。一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常委会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规定代表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每届进行一次口头述职。口头述职时,先听取代表的述职报告,再由选民代表点评,最后由与会选民进行民主测评。本届以来,已有126名代表进行了口头述职。如:去年底,三湖管理区杨春莲、文守银、黄祥秀三名代表口头述职,得到了选民的一致称赞,增添了代表工作活力。二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每季度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集中视察,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发挥了代表小组作用。组织在江陵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蓝星岛生态文化旅游项目、长江公铁两用桥、华电江陵电厂在建工程和高速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和建议报省、市人大常委会。三是开展代表监督小组活动。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监督小组汇报工作,虚心听取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180余条,促进了被监督单位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办好代表建议。重点突出“三个环节”:一是建议提出环节。人代会前,要求各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调研,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准备。会议期间,进一步明确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注意事项,加强具体指导。二是建议交办环节。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28件。经主任会议研究,将其中的8件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与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专题交办会,并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目标要求。三是建议督办环节。坚持以提高落实率为目标,采取召开现场督办会、部门协调会、办理汇报会和代表见面会等形式,对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一般建议分类督办,“回头看”建议跟踪督办,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加大乡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重点建议,得到了较好解决。

五、坚持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委人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始终把县委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县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及时传达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强调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做到心中敬法、工作依法、行为守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加强效能建设。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常委会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先后举办农村饮水安全、集约节约用地等知识讲座;坚持每周机关学习日制度,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走基层、摸实情、听意见,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常委会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机关以“创特色、争一流”为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上下联系和宣传工作常委会主动向省、市人大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和支持。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制度,了解掌握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的工作现状,在“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乡镇人大工作上给予指导和帮助。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在认真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性工作宣传报道的同时,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风采。全年在各类刊物媒体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的稿件 23篇,其中5篇被省人大常委会《楚天主人》杂志刊用, 1篇获市人大好新闻二等奖。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上还要加强;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上还要完善;在常委会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上还要具体;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上还要提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与法律同行、与人民同声的“五同”工作思路,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央18号、省委16号、市委14号文件,为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人大工作机制”等新要求,始终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职责,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中心任务,始终把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基本要求,更好地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我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二是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定职责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落到实处。在行使监督职权方面,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草案)编制、计划、预决算、审计、“绿满江陵”、扶贫攻坚、社会保障、招商引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融资管理、村级卫生室建设、内荆河综合整治、法院民事调解等专项工作,对禁毒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

三是更加自觉地服务代表履职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研,扩大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以“人大代表之家”为载体,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发挥好代表在推进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县的重要作用。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开展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活动,完善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人代会期间代表满意度测评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机制,激励代表积极履职。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认真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贿选案的深刻教训,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四是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继续完善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工作制度,保证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拓展人大工作的宣传途径,完善人大网站,为推动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的联系指导,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十三五的蓝图已经绘就,美好未来需要我们共同创造。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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