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陵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继续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财政收支结构得到优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取得新突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影响明显,税收征管难度较大,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仍待加强。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细化做实部门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办法,研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减少财政资金结转规模。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滚动预算和项目库,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积极防控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风险。
二、着力推进财政增效提质。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落实减税降费及扶持企业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着力培植财源。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收入分析预测,部门联动综合治税,依法开展欠税清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对企业借贷资金的清收力度。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细化预算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提高外部评价的比重,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有序推进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工作,摸清债务规模和结构,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实行预算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政府隐性债务,安排好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加快城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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