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黄华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园满完成了2016年预算任务,今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总体稳健。但也存在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加,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绩效管理与改革还需要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穿底”风险凸显等问题。会议表决通过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细化做实部门预算,推进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支出进度动态预警机制,督促部门抓紧项目实施,减少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滚动预算和项目库,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收入分析预测,着力发展经济培植税源,落实综合治税措施,既要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大非税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征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部门预决算编制质量,规范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二、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打好基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力度清理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乡镇财力,保障实施公共管理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民生支出、村级组织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加强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简化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提高资金申请的便捷性。加强对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预决算编制的质量。加强财政监督,提高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水平,加大力度盘活清收出借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认真研究化债举措,减轻还本付息压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如实反映债务限额、余额变化,并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处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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