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长李国权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2017年前三季度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仍不稳固,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投资增长放缓,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短板,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不少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盲目乐观,要再加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夯实全员招商新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为招商引资项目尽早落地开工提供全方面的条件和服务,在招大引强的同时也要注重引进中小企业,为江陵经济发展注入永续动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关心中小微企业发展,强化服务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千方百计增加项目储备,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支撑作用。
二、着力培育新增长点。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突出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任务,解决好“融资难、用工难、转型难、做大难、上市难”等诸多难点,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激活生产要素,让企业重新焕发活力。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负担、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更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农旅一体化和物流中心建设。
三、着力民生事业改善。加快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扎实开展“五城同创”。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着力农业供给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和模式。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秩序和维定。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处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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