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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5139次, 日期 2017-12-21【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刘勇同志的辞呈请求,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勇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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