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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圣发、沙静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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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21【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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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圣发、沙静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和王圣发、沙静同志的辞呈请求,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圣发、沙静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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