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0月2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黄华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