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春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余秋峰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杨国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张绪龙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峰同志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龚春兰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振林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绪龙同志的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宋国富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任命:
龚春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余秋峰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杨国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张绪龙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峰同志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龚春兰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振林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绪龙同志的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宋国富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