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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文斌等七名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2749次, 日期 2017-12-08【打印】 【关闭窗口

(2017125日江陵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李文斌等七名同志的辞呈,决定接受李文斌、何琼艳、别川玉、陈克虎、李太福、陈宜章、王俊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王俊同志的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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