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工作评议方案
(2013年1月16日江陵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制定如下工作评议方案: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
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客观公正地对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议。通过工作评议,着力促进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转变作风、提能增效,促进江陵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议的对象
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
三、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江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3、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情况;
4、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严格管理,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情况;
6、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评议的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张如前同志任组长,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同志任副组长,张纯彬、刘维学、徐平、万海青、张兴忠、阮霞、李吉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青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纯彬、刘维学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工作评议的组织和协调。
五、评议的步骤
工作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议准备阶段(3月上旬-4月上旬)
1、成立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设立工作评议办公室和评议工作组,被评议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到被评议单位进行调研,商定工作评议重点,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参加被评议单位的干部、职工动员大会。
(二)评议调查阶段(4月中旬-6月中旬)
1、搞好政务公开。被评议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县新闻媒体上将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通过召开本单位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会,人大代表监督员、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员座谈会,认真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3、深入走访调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4、汇总整改意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评议工作组关于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将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9月下旬)
1、反馈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将整改意见反馈被评议单位。
2、开展整改。被评议单位对整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边整边改工作。
3、开展督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定期到被评议单位指导整改工作,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查,督促被评议单位认真整改。
4、撰写整改报告。被评议单位将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
(四)集中评议阶段(10月上旬-11月下旬)
评议分四个层次对被评议单位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计分。
1、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打分。评议工作组对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打分(20分)。
2、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打分。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组织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打分(15分)。
3、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工委负责人、代表监督小组组长(不含常委会组成人员)打分(15分)。
4、常委会组成人员打分。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打分(50分)。
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满意单位, 60-89分的为基本满意单位,59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
六、评议的结果运用
工作评议测评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一府两院”通报,函告被评议单位的上级机关,并将测评结果送县绩考办。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下年度跟踪督办的单位。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下年度继续评议对象。
七、评议的要求
开展工作评议目的是支持、监督和促进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这次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要认真组织、严明纪律、注重实效,圆满完成评议工作任务。
附: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分组名单
附: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王慧兰
组 长:李吉销
成 员:顿圣新 黄万武 李大军 王礼宏
负责县卫生局的评议工作
第二组:
带队领导:涂诗权
组 长:阮 霞
成 员:张贵庭 陈四海 李登舟
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的评议工作
第三组:
带队领导:陈云兰
组 长:徐 平
成 员:方 健 胡娟华 张 春
负责县财政局的评议工作
第四组:
带队领导:余青菱
组 长:刘维学
成 员:张海云 余秋峰 黄发平
负责县人社局的评议工作
第五组:
带队领导:余青菱
组 长:万海青
成 员:陈 兵 侯小梅 黄发平
负责县农业局的评议工作
第六组:
带队领导:吴诗涛
组 长:张兴忠
成 员:唐 涛 郑明江 胡 斌
负责县人民法院、县安监局的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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