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朱瑞模,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至10日在江陵城区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表决通过了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请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表决通过了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决定接受万玲玲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姚国卿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任命韩旭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卜开知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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