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召开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志》;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江陵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草案)、《关于确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报告后,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副县长聂良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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