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2016年县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至15日在江陵城区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提请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推选;表决通过了县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2016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和《江陵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议案。
会上还对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测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乐梅,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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