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林克亮关于《严格执行<土地法>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专题讲座。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渔业法》实施情况,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洪波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接受李洪波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祖宏,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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