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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如前同志在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会上的讲话

来源:江陵县人大 , 被阅读10151次, 日期 2015-04-27【打印】 【关闭窗口

2015422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如前

同志们:

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一项十分重要的监督工作。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先后对县人民法院、12家政府工作部门和4家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通过评议,基本达到了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惠及民生的目的。同时,也增强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互动,对进一步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刚才3家单位作了发言,余主任对2015年度评议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简单谈几点想法: 

一、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工作的有效形式

今天,借动员会这个平台,谈一谈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开展工作评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是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宪法明确了国家机构的组织方式,构建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政权体系,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报告机关的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源于法律赋予的权力,根植于人民的利益。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是“法授其权”、“法定其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一样,都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评议过程,就是运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工作、促进工作的过程。

(二)开展工作评议是扩大人民民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开展工作评议将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将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 把“公仆”的工作置于“主人”的直接监督之下,从而全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务实之举。

(三)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体现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是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当前,江陵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的推进需要进一步坚定决心、提振信心、凝聚人心。开展工作评议,就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和检查;就是要通过评议,抓住当前全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就是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工作评议是推进部门工作的手段李鸿忠同志曾明确指出:“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就是要对政府工作真监督、真支持。监督和支持不是矛盾体,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真监督、才有真支持,监督是支持的前提。有些政府部门的问题明摆着,人大不去监督、不去纠正,而是和稀泥、搞一团和气,一定程度上是助纣为虐,这何谈支持工作?”开展工作评议,实质上是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和帮助。一方面,有利于部门及时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使工作开展得更加顺民心、合民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工作的宣传,增强我们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正确引导社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垂管部门及服务机构虽然不是政府工作部门,但承担了政府在辖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也是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责任主体,有的还是执法主体。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第49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以工作评议的方式对这些部门进行监督,才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全县的统一实施。同时,也有利于被评议单位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不断改进工作。

二、开展工作评议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

按照中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方案》,今年还将对依法行政,花钱问效,勤政务实等情况开展评议监督。

(一)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推进事权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当前,各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推动难。有的部门信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往往选择以扩大行政权力来推进工作。至于法律对胃口的就执行,有碍本部门利益的就绕着走,有的歪曲执行、变通执行,甚至不惜违法。久而久之,形成了“权力依赖症”。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需要我们改变以往的工作思维和方式,着力纠正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等行为。通过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权制度,让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一些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人民群众意见很大。3月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执法规范化不是公安机关一家之事,常委会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要在全县展开,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监督惠民政策的落实。常委会在视察保障性住房、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过程中,已经明确指出补助资金审批透明度不高、项目资金挪作它用、相关部门吃拿卡要等问题。各被评单位要以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各项政策的落实,把惠民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严格预算执行一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从近几年常委会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来看,执行预算不严格、随意扩大收支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三公经费”支出过大等问题比较突出。我们要通过评议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增强预算约束意识,切实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长期得不到整改的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常委会将依照相关规定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江陵是财政小县,财政穷县,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办事,让有限的预算支出产生效益。对国家投资项目要切实履行好建后管理的职责,解决好“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常委会连续三年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阶段,常委会还将对其他国家投资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加强资金监管。近几年,有的单位出现了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冒领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社会反响很大。各被评单位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县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份,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提升工作绩效一是勤政务实。“八项规定”出台后,对干部的行为规范的要求更严,一些干部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认为“多作为则多出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导致“庸政”、“懒政”“怠政”、尸位素餐、碌碌无为。有的对县委决策部署执行不够坚决,工作上消极敷衍、等待观望;有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遇到矛盾和问题推诿扯皮。虽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开展工作评议,就是要考量我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群众诉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要通过评议,倡导和树立勤政务实的部门形象。二是规范行政。当前,少数同志不讲大局,部门利益至上。该减的审批捏住不放,该办的手续拖着不办,严重损害了发展环境,简政放权局限在口头上。因此,对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规的前置条件要进行清理,审批权限要真正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严格限时办结。对普惠性的国家政策要扩大群众知晓度,避免暗箱操作。三是管好队伍。最近,全省正在开展严肃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解决党员干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被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中梗阻”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工作评议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工作评议时间跨度较长,我们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

(一)实事求是接受评议一是端正态度。前两年接受评议的部门,认识都比较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县教育局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县民政局在实行低保动态管理、县质监局在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今年接受评议的单位也要端正态度,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这次评议当成改进工作的契机、推进工作的动力。二是统筹兼顾。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复杂,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任务很重。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把评议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实、做细,努力实现工作与评议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三是力戒形式主义。除了必要的宣传造势外,不要过于追求舆论氛围,花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搞些形式上的东西。应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转变作风,提能增效上,放在为群众切切实实办几件实事上。

(二)认真开展评议调查各评议工作组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各乡镇、管理区,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忌做做样子、搞搞“套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要敢于直面矛盾、深究问题,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被评议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提出的重点整改建议要准确、要切中要害。

(三)严肃评议工作纪律评议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权威和人大工作的公信力。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希望我们的评议工作组做到“四坚持、四不准”: 一是坚持人大监督“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不准直接处理问题;二是坚持客观公正,不准为被评单位拉满意票、打人情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不准夸大被评单位工作成效,为被评单位护短说情;四是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准到被评单位吃吃喝喝。

(四)综合运用评议结果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测评结果,具有法律影响力。为避免工作评议一评了之,评好评坏一个样,评议结果,我们都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送了县委,反馈给了政府,函告了相关上级部门。受到了县委、政府及相关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认可,使成果得到了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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