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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江陵县人大 , 被阅读32571次, 日期 2015-04-17【打印】 【关闭窗口

──2014年11月28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万海青

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11月5日至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分别到资市、三湖等10个乡镇、管理区初步了解2012年以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江陵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11月11日,调查组重点查看了资市、三湖、白马、六合垸、熊河等地农村公路达标升级和公路养护管理示范路段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的情况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到1636公里,其中:县道为207公里,乡道为275公里,村道为1154公里。针对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现状,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出台了《江陵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逐步走上“建、养、管”并重的良性轨道。

    1、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江陵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出台后,县乡两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初步形成了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交通部门具体管理,乡镇为主体,“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工作格局:县人民政府结合实施农村公路示范达标工程,采取现场督办、示范引领的方式,着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努力营造“建养管运”的工作机制;县交通局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各乡镇、管理区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多次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2、管养队伍不断扩大县乡分别挂牌成立了养护管理中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23名,全县共聘用专业养护人员131人,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其中:三湖、六合垸、郝穴、马家寨按养护标准里程配齐养护人员80名,在全县率先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水平。 

3、养护资金逐年增多2012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共筹集3089万元(2012:206万元,2013年:470万元,2014年:241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其中:争取省级定额补助资金414 万元,争取专项及重点养护资金2220万元,县级投入455万元,各乡镇、管理区也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养护资金,弥补县级养护资金的不足,其中:三湖、马家寨等4个乡镇、管理区不等不靠,今年共筹集资金58万元,保证了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农村公路升级达标今年,县人民政府以“全省农村公路标准化示范县”为契机,努力实施农村公路达标示范工程,目前,共整治路肩边坡1010公里,新建错车台149个,完善路面破碎板36083平方米,重建危桥12延米,桥涵维修131.2延米,安保设施也已全部安装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养护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建养管理机构不规范。县乡虽然建立了养护管理中心,但建设养护管理职能没有分离,管理人员承担了建设和养护的双重任务,由于建设任务繁重,养护职能没有较好履行。二是养护管理制度不健全。县政府没有出台具体的考核细则,养护管理办法也缺乏操作性,加上部分乡镇经济基础差、资金筹集难,养护管理工作还停留在计划目标上。三是养护管理资金缺乏监管。目前只有4个乡镇、管理区实行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建设和养护资金分不清。2012年、2013年共下拨县级养护管理资金269.95 万元,其中78 万元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村,乡镇也无法对其资金进行监管,养护管理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2、养护管理资金欠缺。一是县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省政府定补每年138 万元,县政府应按同等比例配套并纳入年初的财政预算,而县政府在2012年以前没有配套养护管理资金,去年,仅配套20万元,今年也只配套75万元。二是乡镇间发展不平衡。多数乡镇经济基础差,村级债务重,无法筹集养护资金,使日常养护工作都难以开展。三是筹资渠道不宽。据调查,8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在社会捐助、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经营等方面筹集的养护资金为零。

3、路政管理不到位。一是没有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制度,管理队伍缺乏,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没有启动。二是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差,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沙取土、堆放物品、种植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行为不断发生,增加了养护管理的难度。三是部门综合执法不到位,县国土、安监、公安、水利等部门与乡镇未形成综合执法合力,超载车辆的管治处罚、路面抛洒、堆码占道等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三、几点建议

1、建立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县乡两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划并纳入县乡国民经济规划,保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长期性和连续性。二是出台与《江陵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相对应的养护管理细则,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强化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强化督查,示范引领,持续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三是建立管养分离的县乡养护管理体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能。四是规范县级养护资金拨付渠道,加强资金监管,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2、确保有稳定的养护资金投入。一是争取将新建和升级的农村公路纳入省级补助范围,保证养护管理资金的稳定和增长。二是整合交通、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资源,寻找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结合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三是保证县乡两级养护管理资金预算的稳定和增长,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在政策范围内,在财政转移支付,村“一事一议”和社会捐助、路政管理等方面筹集资金,补齐养护资金的不足。四是探索以路产管理为收益的长效筹资办法,推广三湖农场以路养路、以树养路的先进经验,发挥农村公路路产路权长期的经济效益,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3、切实搞好路政管理县政府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和乡镇集中农村公路沿线的清理整顿活动,加大部门执法力度,确保安全文明运输、道路畅通有序。交通运输及公路管理部门应及时制定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指导乡镇、村搞好路产路权保护,维护好交通安全设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乡镇、村应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努力营造农村公路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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