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议 纪 要
2013年5月31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如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慧兰、涂诗权、陈云兰、余青菱、吴诗涛、段晏昌以及委员共23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社局局长吕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工委主任刘维学所作的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唐涛同志辞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万玲玲提出的人事任命议案。
会议期间举行了专题讲座,县人社局副局长吴绪文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授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斌,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副主席,监狱、管理区人大联络处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秦市乡两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张如前 王慧兰 涂诗权 陈云兰 余青菱 吴诗涛
段晏昌 万海青 方 建 刘维学 李大军 余秋峰
张纯彬 张贵庭 张海云 陈 兵 陈四海 郑明江
胡娟华 侯小梅 顿圣新 徐 平 黄万武
缺席: 唐 涛
江陵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江陵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社局局长吕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在建章立制、扩面征缴、基金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在助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还存在规模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缴金额过大,农场管理区养老保险收不抵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程序不够方便、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真正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共识、全民参保”的工作格局,变“要我保”为“我要保”、“少数人要保”为“大家都要保”,进一步优化参保结构,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加大清欠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欠力度。尽快制定逐年还款计划,妥善解决好卫生、城管系统职工养老保险的清欠问题,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序推进。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进帐入库,防止透支、穿底和挤占挪用。
四、加大扩面力度。要知难而进,重点解决企业参保面小、职工参保率低等问题,尽快研究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参保面。
五、加大争取力度。吃透精神,用好政策,在向内使劲的同时,加大对上争取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农场管理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要积极向上反映,妥善解决问题。
根据《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5月31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社局局长 吕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险种,它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在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去年又建立并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在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各类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197115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4202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73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2217人。养老保险向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迈进。三是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断增强。截止今年4月份,全县各类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达48421.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396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38.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973.1万元。三是养老保险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确保了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去年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支付16075人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付612人1571万元,去年7月至今年4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付43015人2421万元。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按照国家政策调整了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人平增加养老金1052元/月。2013年,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工资,人平增加养老金630元/月。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主要作法为:
(一)围绕“全员养老”目标,积极推进社会养老。
1、形式多样抓宣传。在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放在首位。一是利用县电视台制作滚动字幕和政策宣传节目宣传。2012年,在电视台制作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专栏10多期。二是利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养老保险政策。三是利用县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立的固定宣传牌宣传。四是利用政策宣传册、政策宣传单进行宣传。并深入到企业、进村入户与老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努力使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利用宣传横幅宣传,营造积极参保氛围;六是利用培训班进行宣传。2011年,分别举办了全县规模企业法人和政工人事科长参加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七是利用短信群众平台宣传。2012年,利用短信群发的形式发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信息10多万条。
2、突出重点抓扩面。一是企业养老保险。重点要以生产经营走上正轨的招商引资企业、城区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企业、个体私营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2012年参保人数42025人是2008年27749人1.5倍,每年新增扩面3000多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严格控制新增参保。三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去年我县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12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51128人,其中适龄人员参保缴费109579人。
3、强化措施抓征缴。一是行政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纳入绩考,签订责任书,定期督办检查结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取了不按政策规定缴费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不予评先表模、不予批准购买小车和大宗办公用品、兴建楼堂馆所、财政部门实行代扣代缴、人社部门停止审核该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相关部门将是否按规定参保缴费作为办理本部门相关业务的前置条件等措施,促进征缴。二是奖惩促动。企业养老保险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扩面按照每完成1人50元的标准对扩面人员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每完成1人1元的标准直接奖励给乡镇政府,去年发放奖励资金14万元。三是政策拉动。建立了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机制。实行社保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原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按50%予以补贴,解决了困难群体缴费困难的问题,拉动了养老保险费增长。
(二)树立“民生优先”理念,落实政策保障民生。
1、破解老问题。近几年来,通过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现有政策,先后解决了星铖纸业、袜厂、装卸公司、毛巾、棉麻纺织厂、毛纺厂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及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逐步解决了农业“小三场”、民师、村主职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了原县工业园区规划区内1416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了全县未参保集体企业3280名“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我县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服务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
2、研究新问题。随着“实施沿江大开发,建设滨江工业城”战略发展,县沿江产业园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急需解决。通过深入调研,加强与县沿江产业园的沟通,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初步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三)加强“两个能力”提升,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1、加强基层服务硬件建设。去年我县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着重加强了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将“江陵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局”更名为“江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二是充实办事人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按辖区总人口每1万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办法进行配备,全县8个乡镇现有工作人员29名,其中:乡镇公务员5人,县局派驻8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全县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共217名。三是建设服务场所。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乡镇人社服务平台建设进行鼓励,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60万元。全县除白马寺镇、资市镇未建成外,其它乡镇均按照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的要求建设并投入使用。
2、加强便民服务软件建设。一是简化办事流程。二是优化经办服务。将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前移”,全部进入县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实行集中征收向常态化征收转变,由保费征收员上门征收。三是推进退管服务。加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社区工作,投入50多万元加快退管服务达标示范社区的建设,先后有三湖、六合垸、郝穴镇、普济镇、熊河镇、沙岗镇、白马寺镇、秦市乡通过了荆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验收达标。
(四)完善“两个机制”建设,确保持续科学发展。
1、完善内控监管机制。近年来,我们按照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在养老保险参保资格认定、保费核定、缴费、待遇审核以及养老保险资金拨付等工作环节都制定和完善了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保证了各经办环节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运行流畅,职责清晰。同时,实现了业务经办全程计算机操作、全程计算机监督和控制,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通过国家、省、市、县在对我县养老保险资金审计的情况来看,我县没有发生1例养老保险基金流失及违纪违法案件。
2、完善工作联动机制。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政府主导,人社牵头,税务、财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了工作责任“一把手”负责制、工作目标绩考制度、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等制度,为全县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度有待完善,衔接问题亟待解决。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政策不能有效衔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老农保之间的政策实施上有待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出台。
(二)扩面征缴难度较大,征缴质量有待提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县内规模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部分企业养老保险意识淡薄,漠视职工权益,有缴费能力的不按时足额缴费,欠缴、漏缴、少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不考虑农民工及其它一线职工的利益,只将企业管理层以上人员进行参保。据统计,以县内28家规模企业为例,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有20家,占71%,未参加养老保险8家,占29%,从参保人数看,28家规模企业应参保职工3919人,实际参保1530人,仅占39%。二是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在职结构比不优。从2000年开始,为配合企业改制,维护社会稳定,将年龄偏大和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全部纳进了养老保险,造成我县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极不合理,背负了沉重的社会负担。根据专家测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与在职参保人员的比例维持在1:4才是合理的,而我县目前比例为1:1.7。甚至三湖、六合院管理区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的比例只有1:1,导致近年来两农场一直面临收不抵支的问题,2012年两农场征收养老保险费273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9418万元,当期收支缺口6687万元,既使加上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两农场的当期收支缺口仍达3089万元。两农场自2004年移交我县管辖后,已累计为其垫付养老金5305万元。同时,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现象比较普遍,机关事业单位侧重于医疗保险,企业单位侧重于工伤保险。调整参保人员结构是我县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机关养老收不抵支,清缴欠费迫在眉捷。从2009年开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始出现收不抵支现象,截止今年4月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38.8万元,按现在每月的发放额度150万元/月测算,仅够维持5个月的发放,面临“穿底”的危险。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欠费就已达1700万元,其中:卫生系统欠费1100多万元、城建系统欠费240多万元。
(四)养老经办经费不足,经费保障有待落实。一是人头经费严重不足,人社系统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14人(不含临时人员23人),财政预算经费316.02万元,人均27721元,虽然解决了人员工资,但还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无着落。二是工作经费基本没有。尤其是人社局机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稽核结算局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工作经费无来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法》宣传,将《社会保险法》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推进我县养老保险工作步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二是突出养老保险待遇享受,邀请已经退休的老同志宣讲养老保险,并针对35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开展宣传,提高年轻人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将“要我保”转变为“我要保”。三是开展“进企业宣传日”活动,深入县经济开发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政策宣传,增强企业法人的社会保险法律意识和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2、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缴。企业养老保险,重点是做好县经济开发区生产经营走上正轨的招商引资企业参保缴费工作,农场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并力争在6月底出台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点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当年保费不掉收,历年欠费清欠率达30%以上,并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清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点是做好城乡居民续保缴费工作,确保缴费率100%。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检查和稽核。
3、进一步严格基金管理。一是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收环节的监控管理,确保保费及时入库。二是加强养老保险数据清理,组织开展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数据比对,杜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现象出现。
4、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建设,督促白马寺镇、资市镇人社服务中心迅速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规范和减少养老保险经办流程。三是加强养老保险工作队伍管理,组织开展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推动和改善民生,努力开创养老保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建设美好江陵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3年5月31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维学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5月14日、5月23日对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到普济镇人社服务大厅、大军湖村、熊河镇洋湖村进行了座谈走访,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在政府高度重视和人社局努力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费征收入库快速增长,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去年刚启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强力推进,成绩显著,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
1、全县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197115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42025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87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2217人。在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障体系。
2、保费征收入库快速增长。随着参保人数的逐年增长,养老保险费入库额也快速增长,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各类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达48421.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积累396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积累838.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积累7973.1万元。2012年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入库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2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入库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两个100%,即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100%,应参保人数100%参保。
3、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在企业养老保险支付人数不断增加,养老保险待遇大幅提高的双重压力下,我县近两年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实现了收支平衡,而且积累也在快速增加。至2012年12月底,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55亿元,比2010年的2.245亿元净增1.305亿元。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强力推进,成效明显。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虽然起步较迟,在全省属第四批。由于县政府拿在手上抓,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是保费征收和发放第一责任人,人社部门是牵头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地税是征收主体,农业银行是养老金发放主体,而且明确了编制、配备了人员,建立了服务大厅,使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做法受到省、市充分肯定。2012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51128人,其中适龄人员参保缴费109579人,领取养老金人数43015人,保险金总额4403万元,保险支付2421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内规模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参加人员结构不优。全县28家规模企业只有20家参加养老保险,28家规模企业应参保人数为3919人,实际参保1530人,仅占39%。参保人员中年龄偏大,多数已经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使得我县养老保险年龄结构不合理。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危机。从2009年开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始出现收不抵支现象,当期支出缺口为362万元,2012年收支缺口为341万元,出现收支缺口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累计拖欠保费1700万元,重点集中在卫生系统1100万元,城管系统240万元。另外,中、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没有转移支付资金,完全由地方财政兜底,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信号。
3、两个管理区养老保险收不抵支。2012年,两个管理区征收养老保险费2731万元,发放养老保险费9418万元,收支缺口为6687万元,把应该匹配给两个管理区的中、省转支付资金匹配给两个管理区之后收支缺口仍然还有3089万元,这个缺口从其他社保基金中垫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程序不够方便,保险政策不够完善。一是养老金领取不方便。农业银行是发放主体,但农业银行在多数乡镇没有营业部,只好委托部分商户代理。60岁以上的老人到商户购物时,商户很乐意,当需要领取现金时,则必须交纳一定的手续费,严重违反政策,群众意见很大。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的转移尚未衔接;国有农场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不明确;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配套政策还没有出台,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滨江新区的征地拆迁工作。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养老保险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加企业法人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意识和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法人积极为职工参保缴费。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机制,完善扩面征缴的具体奖励办法。三是要尽快向上争取政策,尽快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问题。
2、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造成缺口过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把不按时参保缴费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问责范畴,按月定期结帐。二是对欠费大户找准欠费原因和清欠突破口,签订缴费协议,实行财政代扣代缴办法。三是择优进行扩面,将新增编制未参保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
3、进一步加大管理区保险工作力度。一是要强化管理区的责任,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中省转移支付的力度,对上级反映我县两个管理区养老保险现状,争取省、市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管理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
4、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对乡镇人社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力度,便于向群众宣传,解疑释惑,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政策,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向省、市进行反映。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登记,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流程,减化程序,方便群众参保,方便群众查询。县人民政府要督促农业银行增设便民服务网点,认真解决60岁以上老人领取保费必须交纳手续费问题。
关于接受唐涛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年5月31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唐涛同志的辞职请求,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唐涛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唐涛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唐涛同志的辞呈,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唐涛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5月17日
辞 呈
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特申请辞去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唐涛
2013年5月10日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3年5月31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勇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勇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发干〔2013〕1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
李勇同志任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县 长: 万玲玲
2013年5月21日
供 职 报 告
李 勇
(2013年5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组织推荐、县长提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我本人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向在座各位作如下供职:
2011年10月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和局党委一班人带领全体民警,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履行了“第一责任”。江陵最突出的治安问题是“三堵”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我们通过“六措”并举治“三堵”,从根本上扭转了江陵“逢死必闹、逢死必堵”的治安乱局。江陵首创的治堵维稳工作模式受到了省市政法、公安系统的肯定和推介。二是突显了“第一主业”。公安最核心的工作是打击防范。2012年,全局移送起诉、破案打击等业务指数创下历史新高,并实现命案全破。在全国“清网”行动中,我局在全市排名第二,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破案会战”中,我局在全市排名第一,并被省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三是保障了“第一民生”。群众最基本的需求是安全问题。2012年,我们新建治安卡口5个、城区视频监控84个,初步建成了环县、环城封堵圈。通过在全市率先推行“目标管理”和“一感两度”测评,省市先后组织“一感两度”测评中,我县在全省的位次大幅提升,并始终位居全市前一、二名。在2012年度,我局被评为全县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并在社会管理部门中排名第一,同时,在市局年度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如果此次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坚持团结协作不动摇。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好县政府领导班子的团结,倍加珍惜与同志们合作共事的机会,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形成政府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不动摇。我将认真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决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为建设“法治江陵、平安江陵”而不懈努力。
三是坚持敬业争先不动摇。我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干事创业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打造本职工作的特色品牌,全力维护全县稳定大局,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四是坚持严管队伍不动摇。我将继续坚持“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的理念,“严优并济”管队伍,“惩教并举”正警风,“赏罚并重”提效能;坚持“治警先治长,治长必从严”,抓主官、抓关键,努力实现辖区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民警自身满意的目标。
五是坚持廉洁从政不动摇。我将坚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始终做到做人不逾线、用人不徇私、管人不弄权、待人不虚情;始终做到克已在先,示范在先,敬畏法纪,敬畏民意,自觉维护政府和自身的良好形象。
如果我的任命没有通过,证明我的条件还不成熟,我将继续努力,服从组织安排,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
以上供职,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