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湖北省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的议案。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牢牢抓住“北煤南运”的重大机遇,启动建设煤电港化产业园,对于江陵经济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完成的《湖北省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草案)总体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基本符合江陵实际。会议决定批准《湖北省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规划,注重引进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有效对接,切实保障产业园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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