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平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4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及李平、张良慧、倪世平3名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平、张良慧、倪世平3名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张良慧、倪世平2名同志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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