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8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新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陵篇章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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