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江陵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
设立、合并、更名的决定
(2024年7月11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设立江陵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合并为江陵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免去,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作相应变更,不再重新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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