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 决议决定
最新新闻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
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
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杨运春开展洪湖保护立法调研时强调…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来荆开展《湖…
全国人大社会委来湖北开展城市居民…
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
您当前的位置: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决议决定>>决议决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7855次, 日期 2024-01-06【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6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新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贴民心以民为本,坚守初心守正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陵篇章而团结奋斗

 

版权所有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55号 电话:0716-4732128
备案号:鄂Icp备14005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