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余丰泳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余丰泳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