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新华主持召开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张海涛、王军、段晏昌、薛文新、代长征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江陵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现场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全国人代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要义与实质,并把学习全国人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努力用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做到学以致用,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各项工作报告中汲取前进动力,明确努力方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为加快推进江陵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六个江陵”建设,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开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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