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21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徐忠德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江陵建设,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服务江陵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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