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孙玉成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 彪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李 继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 硕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熊 涛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孙玉成同志的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 彪同志的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 继同志的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 硕同志的江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熊 涛同志的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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